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菩提道次第广论 十八天教授 第五部分 上士道 忍辱波罗蜜
出处:当代佛教    上传时间:2011-10-14 23:25:12    点击次数:
忍辱波罗蜜

忍波罗蜜多分五:一、忍之自性;二、趣入修忍之方便;三、忍之差别;四、修忍时如何行;五、此等摄义。今初

耐他怨害,安受自身所生众苦,及善安住法思胜解。此等违品亦有三种,初谓瞋恚,次谓瞋恚及怯弱心,三谓不解无其乐欲。圆满忍辱波罗蜜多者,唯由自心灭除忿等修习圆满,非为观待一切有情悉离暴恶,非能办故,调伏自心即能成办所为事故。《入行论》云:「恶有情如空,非能尽降伏,唯摧此忿心,如破一切敌。以皮覆此地,岂有尔许皮,唯以鞋底皮,如覆一切地。如是诸外物,我不能尽遮,应遮我自心,何须遮诸余。」

对于他人给我们的伤害,无论是名誉上还是利益上的伤害,无论是对心还是对身的伤害等,我们刻意地让心不随着嗔心而转,使心住于不动的状态,不会随着嗔心而动摇,这叫耐怨害忍,是忍辱。忍辱的定义就是不动作意,也称做不动,就是使心不随着嗔心而动。

刻意地去思惟痛苦的功德,以正面的、乐观的角度积极地去看待痛苦,我们才有办法承受更多的苦缘、苦性,才能够安乐地去接受痛苦,这种苦忍叫做安受苦忍。

通过对法义的认知,对法义产生极大的信心,让自己欢喜修法,这叫思择法忍。

三种忍的障碍有三:障碍耐怨害忍的是嗔心,因为他人给我们伤害时,我们会产生嗔恚心;安受苦忍的障碍,不只是嗔心,还有怯弱,见到痛苦时产生一种怖畏心;思择法忍的障碍,是因为不了解法义的殊胜功德而产生,对法义不会产生欢喜心。

由忍辱的性质、定义,知忍辱波罗蜜多,并不是指完全去除世间所有的憎怨,最主要是自己内心远离了嗔恨。

 

第二趣入修忍之方便者,虽有多门,且当宣说修忍胜利不忍过患。其中胜利,如《菩萨地》云:「谓诸菩萨,先于其忍见诸胜利,谓能堪忍补特伽罗,于当来世无多怨敌,无多乖离,有多喜乐,临终无悔,于身坏后当生善趣天世界中。见胜利已自能堪忍,劝他行忍,赞忍功德,见能行忍补特伽罗慰意庆喜。」《摄波罗蜜多论》云:「若有弃舍利他意,佛说忍为胜方便,世间圆满诸善事,由忍救护忿过失。是具力者妙庄严,是难行者最胜力,能息害心野火雨,现后众害由忍除。诸胜丈夫堪忍铠,恶人粗语箭难透,反成赞叹微妙华,名称花鬘极悦意。」又云:「忍为巧处成色身,功德端严相好饰」。谓有情邪行不退利他,从能摧坏众多善根忿恚怨敌而为救护,下劣为害亦能堪忍,是极悦意庄严之具。诸难行者,破烦恼逼恼最胜之力,能灭害心大火之水,诸暴恶人以邪行箭不能透铠,微妙色身具金色相,夺诸众生眼观意思,是能造此黠慧巧师,以如此等众多胜利而为赞叹。《入行论》云:「若励摧忿勃,此现后安乐。」若能恒常修习堪忍不失欢喜,故于现法一切时中常得安乐,于当来世破诸恶趣生妙善趣,毕竟能与决定胜乐,故于现后悉皆安乐。此等胜利皆由忍生,于此因果关系乃至未得坚固猛利定解之时,当勤修学。

如何修行忍辱?就是多多思惟修习忍辱的功德及不修的过患。

这里,先说了修习忍辱的殊胜功德。

瞋恚过患中,不现见之过患者,《入行论》云:「千劫所施集,供养善逝等,此一切善行,一恚能摧坏。」此是如其《圣勇》所说,录于《入行》。《曼殊室利游戏经》说,摧坏百劫所积众善。《入中论》亦说:「由起剎那忿恚意乐,能摧百劫修习施戒波罗蜜多所集诸善。」须瞋何境者,或说菩萨或说总境,前者与《入中论》所说符合。如云:「由瞋诸佛子,百劫施戒善,剎那能摧坏。」生恚之身者,《入中论释》说:「菩萨生瞋且坏善根,况非菩萨而瞋菩萨。」境为菩萨随知不知,见可瞋相随实不实,悉如前说能坏善根。总其能坏善根,非是定须瞋恚菩萨。《集学论》云:「圣说一切有教中亦云:诸苾刍,见此苾刍以一切支礼发爪塔,发净心否?如是,大德。诸苾刍,随此覆地下过八万四千逾缮那乃至金轮,尽其中间所有沙数,则此苾刍应受千倍尔许转轮王位。」乃至「具寿邬波离来世尊所,恭敬合掌安住一面,白世尊言:世尊说此苾刍善根如是广大,世尊,如此善根何能微薄销灭永尽?邬波离,若于同梵行所而为疮患,为疮患已我则不见有如是福。邬波离,此大善根由彼微薄销灭永尽。邬波离,故于枯树且不应起损害之心,况于有识之身。」坏善根义,有诸智者作如是说:摧坏先善速疾感果之功能,令果久远,先当出生瞋等之果,非后遇缘不自生果,以世间道皆不能断所断之种,定不能断烦恼种故。然此理不定。如诸异生,以四对治力净治不善所获清净,虽非断种,然后遇缘其异熟果定不生故。又已感异熟善不善业,虽非断种,然后遇缘亦定不生异熟果故。又加行道得顶、忍时,未断邪见及恶趣因不善种子,然遇缘时,亦定不起邪见及恶趣故。又如前引「诸业于生死随重」,随先熟一善不善业,暂遮余业成熟之位,仅以此义不能立为坏善不善,亦未说故。又异熟暂远,不能立为坏善根义。若不尔者,应说一切有力不善业,皆坏善根故。故于此中清辨论师如前所说:以四种力净治不善,及由邪见损害之心摧坏善根,俱如败种,虽遇助缘而不发芽,后虽遇缘亦不能生果。又如前说,虽以四力净所造罪而得清净,而与发生上道迟缓无相违义,故有一类虽坏布施、护戒之果圆满身财,然不能坏修习能舍及能断心作用等流,后仍易起施、戒善根。又有一类虽坏施,戒作用等流同类相续,然未能坏发生圆满身资财等。又有一类如前所说,若不瞋恚授记菩萨,一劫所能圆满道证,由起瞋心自相续中,已有之道虽不弃舍,然一劫中进道迟缓。总之如净不善,非须尽净一切作用,故坏善根亦非坏尽一切作用,此极重要。唯应依止佛陀圣教,及依教之正理而善思择,故当善阅经教而善思择。如是能引极非可爱粗猛异熟,及能灭除余业所引最极可爱无量异熟,是为非现见之过患。

现在讲嗔恚的过患,即不修忍辱的过患。

生起嗔恚,能坏灭百劫所积善业的嗔恚境是什么?有人说是菩萨,有人说是一般的有情众生。宗喀巴大师说,这种嗔恚境必须是菩萨,这与《入中论》所说是相符合的。生起嗔恚的人呢?如果是菩萨,都会摧毁百劫所累积的布施、持戒等波罗蜜多的功德,更何况是非菩萨呢?谁是菩萨我们无法知道,可是我们却知道,如果对菩萨产生嗔恚心,是件非常恐怖的事。如果嗔恚境不是菩萨,也会坏掉我们的善根。

怎样坏灭以前的善根呢?

有智者说:坏善根的意思,是让善果没有办法成熟。生起嗔恚的过失,并不能灭善的种子,而是使果熟的时间变长远了,因为是世间道的关系。同样的,透过四力忏悔也不能断烦恼的种子,唯有出世间的见道位才能够断烦恼的种子。所以坏灭善业,并不是把种子消灭,将来遇缘,还是绝对会生果的。

宗喀巴大师反对这种说法,因为如果我们以强大的四力忏悔力量去对治之前所造的恶业,这个种子是没有办法消灭,见道位之前,一切烦恼的种子都不能灭,可是这个种子生果的能力完全不见了,纵使遇到因缘,生果的能力已被破坏,不会感果了。又,加行道时,世第一法当然不用说,在顶和忍的时候,虽然没有断除恶趣的种子,可是即使遇到再大的恶缘,也不会产生邪见而堕落入地狱。所以善业、恶业被破坏的理由,并不是果成熟早晚的问题,不能以这种方式来做解释。善业、恶业被坏灭,最主要是看它正相违的力量是否强大,也就是说一切有力的恶业都能坏除一切的善业,一切有力的善业都能坏除一切的恶业。种子虽然没有灭掉,但是种子生果的能力却被破坏掉了,如同坏掉的种子,虽遇助缘也不发芽,后虽遇缘亦不能生果。以这种理由来解释坏善或坏恶,才是正确的。

虽然可以以四力忏悔来让恶种子坏灭,但这并不代表说这个恶业完全没有负作用。比如原本我们可以在今世获得加行道位或见道位的,因为我们造了恶业,虽然忏悔了,这个恶业不会感果实,但我们今世已经没有办法获得加行道或见道的果位。尤其是破菩萨的根本戒或别解脱戒,更会延迟我们解脱的时间。虽然这个业的种子会被坏灭,但并不代表说,这个业的影响力会完全被坏灭。比如透过嗔心,虽然会坏掉我们布施感果的种子,可是因为我们之前能够串习布施,串习力是以前所造布施的影响力还在,那我们后世还是会喜欢布施,这种等流习气没有被坏灭。也有只坏等流作用,未坏果的情形。

什么能坏?什么不能坏?这我们必须要去了解,这极重要。可是很细微很细微的部分,是极细微隐蔽分,宗喀巴大师说“唯应依止佛陀圣教及依教之正理而善思择,故当善阅经教而善思择。如是能引极非可爱粗猛异熟,及能灭除余业所引最极可爱无量异熟,是为非现见之过患。” 

现法过患者,意不调柔,心不静寂。又诸喜乐,先有失坏后不可得,睡不安眠,心失坚固平等而住。若瞋恚重,虽先恩养忘恩反杀,诸亲眷属厌患弃舍,虽以施摄亦不安住等。《入行论》云:「若持瞋箭心,意不受寂静,喜乐不可得,无眠不坚住。有以财供事,恩给而依止,彼反于瞋恚,恩主行弒害。由瞋亲友厌,施摄亦不依,总之有瞋恚,全无安乐住。」《本生论》亦云:「忿火能坏妙容色,虽饰庄严亦无美,纵卧安乐诸卧具,忿箭刺心而受苦。忘失成办自利益,由忿烧恼趣恶途,失坏名称及义利,犹如黑月失吉祥。虽诸亲友极爱乐,忿堕非理险恶处,心于利害失观慧,多作乖违心愚迷。由忿串习诸恶业,百年受苦于恶趣,如极损他来复雠,怨敌何有过于此?此忿为内怨,我如是知已,士夫谁能忍,令此张势力?」此等过患皆从忿起,乃至未得决定了解,应当修习。如《入行论》云:「无如瞋之恶,无如忍难行,故应种种理,殷重修堪忍。」由见胜利过患为先,应以多门勤修堪忍。初句之理由,如《入中论释》云:「如大海水,非以秤量能定其量,其异熟限亦不能定。故能如是引非爱果,及能害善,除不忍外,更无余恶最为强盛。」若仅生最大非爱异熟而不坏善根,则非如此最大恶故。然能双具引大异熟及坏善根所有恶行,除瞋而外余尚众多,谓诽谤因果所有邪见,及谤正法,并于菩萨尊长等所起大轻蔑,生我慢等,如《集学论》应当了知。

上述说到了嗔恚对后世的损害,那嗔恚心会带给我们今世什么样的过患呢?

当我们生气,无法堪忍的时候,就会“意不调柔、心不静寂。又诸喜乐先有失坏后不可得,睡不安眠,心失坚固平等而住。若瞋恚重虽先恩养忘恩反杀,诸亲眷属厌患弃舍,虽以施摄亦不安住等。” 

第三、忍差别分三:一、耐怨害忍;二、安受苦忍;三、思择法忍。初耐怨害忍分二:一、破除不忍怨所作害;二、破除不喜怨家富盛,喜其衰败。初中分二:一、破除不忍障乐作苦;二、破除不忍障利等三、作毁等三。初中分二:一、显示理不应瞋;二、显示理应悲悯。初中分三:一、观察境;二、有境;三、所依瞋非应理。今初

 初中有四︰一观察有无自在不应瞋者,应当观察,于能怨害应瞋之因相为何。如是观已,觉彼于自欲作损害,意乐为先,次起方便遮我安乐,或于身心作非爱苦。为彼于我能有自在不作损害,强作损害而瞋恚耶?抑无自在由他所使,而作损害故瞋恚耶?若如初者,瞋不应理,他于损害无自在故,谓由宿习烦恼种子境界现前,非理作意,因缘和合起损害心,纵不故思,此诸因缘亦能生故。若彼因缘有所缺少,则故思令生,亦定不生故。如是由诸因缘起损害欲,由此复起损害加行,由此加行生他苦故。此补特伽罗无少主宰,以他亦随烦恼自在,如烦恼奴而随转故。若他自己全无自在,为余所使作损害者,极不应嗔。譬如有人为魔所使随魔自在,于来解救饶益自者,反作损害行捶打等。彼必念云:此为魔使,自无主宰,故如是行。不少瞋此,仍勤励力令离魔恼。如是菩萨见诸怨家作损害时,应如是思:此为烦恼魔使无主,故如是行。不少瞋此补特伽罗,须更发心为欲令其离烦恼故,我应勤修诸菩萨行。如《四百论》云:「虽忿由魔使,医师不瞋怪,能仁见烦恼,非具惑众生。」月称论师亦云:「此非有情过,此是烦恼咎,智者善观已,不瞋诸有情。」《入行论》中虽说多理,然唯于此易生定解,对治瞋恚最为有力。《菩萨地》说修唯法想,堪忍怨害与此义同,故于此上乃至定解当勤修习。若诸有情能有主宰皆应无苦,以此诸苦非所愿故,有自在故。又诸有情若为猛利烦恼激动,尚于最极爱惜自身而作损害,或跳悬岩,或以棘刺及刀剑等而自伤害,或断食等,况于他人能不损哉?应如是思,灭除瞋恚。《入行论》云:「一切皆他使,他主自无主,知尔不应,瞋一切如化事。」又云:「故见怨或亲,为作非理时,谓此因缘生,思已当乐住。若由自喜成,皆不愿苦故,则一切有情,皆应无有苦。」又云:「若时随惑转,自爱尚自杀,尔时于他身,何能不为损?

宗喀巴大师在此说到,不论以任何的理由来看,生气都是没有道理的。以四种方便来解释:

第一,观察有无自在不应瞋者。你为什么要生气呢?理由在哪里?他明明可以不伤害我,可是他却产生了想伤害我的念头,而且想尽办法伤害我的身和心,所以我必须要生气。冷静地仔细思惟,观察怨敌是在有自在还是在无自在的情况下而去嗔恚的,如果他是有自在不应嗔,如果他无自在更不应嗔。

先来看第一点,生气的理由:对方明明可以不伤害我们,可是他却伤害我们,他不是没有自主能力,而是有自主自在能力的。宗喀巴大师答说:这不是实际的状况,因为对方确实没有办法控制自己。他人今天造成对我的损害,是众多因缘聚合才成,如果因缘不聚合,他即使想伤害我,也是没有办法的。所以他人会不会伤害到我,并不是他想伤害我这么单纯的念头所致,而是有很多的因缘的。今天的这个损害,并不是百分之百都是由他人带来的。如果自己往昔没有造被损害的业,他人再怎么想伤害我们,我们也不会受到损害的,因为我们没有那个业因。而且,不仅是自己和他有这种种的因缘,间接观待的因缘也是很多的。对方想要伤害我的念头,也是因为对方往昔对烦恼的串习的缘故,无有自主的心被烦恼所控制才来伤害我。所以并不是这个具体的人想要伤害我,他也是被烦恼所操控。就拿我自己来讲,透过对佛法的认知,我明明知道烦恼的过患,可是我的烦恼还是会生起,更何况是他人呢?所以,如果我们认为,他就是一切损害的根源,百分之百的损害都是来自于他人,这个认识是错误的。其实我今天受到这种伤害是有原因的,是因缘具足才如此,他人只是一个助缘而已。为何我只是嗔恨他人这一个助缘,而不嗔恨伤害自己的以前所造恶业呢?因为是以前的恶业才造成了今天的这种伤害。而且他人想要伤害我的因缘,是因为他被烦恼控制着,心无法自主。所以他先有损害的想法,而后造成了这种损害的行为,他也是很可怜的。可是我却只对这一个人生嗔恚,对其他众多的造成损害的因缘都不嗔恚,这有什么道理吗?没有道理。比如他是拿着一块石头来打我的,可我为什么不对这块石头生气?石头也是损害我的一个因缘啊?或者他是拿着刀枪来害我的,我为什么不对刀枪生气?因为刀枪也是害我的因缘之一啊?而且如果讲到间接因缘的话,制作刀、枪的工厂,是不是我也要生气呢?透过这种的思惟,我们可以了解到,对他生气是没有理由的。

再看第二点,如果他人是在完全无自在的情况下,是被人所逼,无奈地来做这种伤害的话,那就更不应该生气了,生气是完全没有道理的。如果有情众生真有自在的能力的话,那就没有人会痛苦了。其实想要伤害你的人,他根本不具备自在的能力。如果有自主自在的能力,那么每个人都想要离苦得乐的,为什么他今天还有痛苦?如果没有痛苦的话,他干嘛要伤害你?没有人以欢喜心而去伤害别人,一般都是在痛苦的情况下才会去造成伤害。伤害你的怨敌,他也是无有自主的,他想要快乐但却得不到。一个人在痛苦当中,随着烦恼所转,连自己的宝贵性命都会舍弃,跑去自杀等,更何况是对他人呢?被烦恼损害的情况下,他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得出来,但这不是他真正想要做的。

 

第二观是客现及是自性皆不应瞋者,损他之过不出二事,谓是否有情之自性。若是自性,瞋不应理,如不应瞋火烧热性。若是客现,亦不应,瞋如虚空中有烟等现,不以烟过而瞋虚空。应如是思,灭除瞋恚。《入行论》云:「若于他恼害,是愚夫自性,瞋彼则非理,如瞋烧性火。若过是客来,有情性仁贤,若尔瞋非理,如瞋烟蔽空。」

第二,观是客现及是自性皆不应瞋者。所谓客现,就是突然间产生;自性,是原本就是如此。无论是突然发生的,还是本来如此的,透过任何的理由来做思惟,都也不应该生气。就像是我们如果不小心被火烫着了,我们不会生气说:火啊,你干嘛要这么热啊?因此而对火产生一种嗔恚,那才是很奇怪呢,因为火本来就是热的,热是火的自性,是火本来的一个性质。或者,像是有人不喜欢空气中的烟雾,见到突然起雾就生气骂空气说:你为什么会下雾啊?我们不会这样的。应如是思,灭除瞋恚。

 

第三观其直间由何作损皆不应瞋者,若瞋直接发生损害能作害者,应如瞋恚补特伽罗瞋刀杖等;若瞋间接令生损害能作害者,如刀杖等为人所使,其人复为瞋恚所使而作损害,应憎其瞋。如云:「杖等亲为害,若瞋能使者,此亦为瞋使,定当憎其瞋。」故不瞋杖,亦不应憎能使之人。若瞋能使,理则亦应瞋其瞋恚。不如是执,即是自心趣非理道,故应定解一切道理悉皆平等,令意不瞋补特伽罗,如不瞋杖。此未分别杖与能使有无怨心者,由前所说破自在理应当了知。

第三,观其直、间由何作损皆不应瞋者。无论是去观察直接损害的因缘还是间接损害的因缘,我们都不应该生气,生气是没有理由的。就像是有人拿着刀或是棍子来打我们时,直接的因缘是刀、杖,可是我们不会对刀、杖生气。间接的因缘,究竟来讲就是嗔心,是因由嗔心而造成了对我们的伤害,而不是那一个人,那个人也被嗔心所控制着,所以我们不应该嗔恨那一个人,而应该要去反驳他内心的那个嗔恚才对。可是他人内心的嗔恚,不是透过我们的嗔恚心而去消灭的,唯有通过修习忍辱的方式才能够消灭真正的烦恼敌,所以我们不应该对他人嗔恚,对他人生气是没有道理的。如果我们不对刀、杖生气,而是生气那个持有刀、杖的人,不成道理。因为那个人也被他自己的嗔心所控制,所以应憎其嗔。如果还坚持说我一定要讨厌那个人,要生气那个人的话,那就是自己不讲道理了。

 

第四观能发动作害之因不应瞋者,受由怨害所生苦时,若是无因不平等因则不生苦,要由随顺众因乃生,此因是宿不善业故。由自业力发动能害令无自主,故自所招不应憎他。作是念已应怪自致,于一切种破除瞋恚,如那落迦所有狱卒,是由自己恶业所起,为自作害。如云:「我昔于有情,曾作如是害,故害有情者,我理受此损。」又云:「愚夫不愿苦,爱着众苦因,由自罪自害,岂应憎于他?譬如诸狱卒,及诸剑叶林,由自业所起,为当憎于谁?由我业发动,于我作损害,此作地狱因,岂非我害他?」霞婆瓦云:「若云非我所致,实是显自全无法气。」

第四,观能发动作害之因不应瞋者。如果我们仔细去想,其实今天这个怨敌造成的伤害,是由我过去所造恶业才招致,他人恶行只是一个缘而已。好比是触苦囊的筷子,它本身是没有苦味的,它只是让苦味散发出来的一个缘,真正的苦味来自于哪里?是那个苦囊。同理,既然我们的身体是被业和烦恼操控而产生,那么真正伤害我们的最主要的因,是自己的烦恼和所造恶业,他人只是一个缘而已。是因为我们自己的因,而招致他人今天伤害我们的缘,是我们给了他人机会去造作恶业,会让他人将来堕入恶趣,我们应当忏悔才是。如果我们不被业和烦恼所操控,那么今天即使遇到再多的缘,他人也都没有办法去造成对我们的伤害,他人就没有办法去造恶业,因为没有圆满的事、意乐、加行、究竟,他的恶业就无法圆满。所以仔细去想,应该怪自己才对。他人的恶业会圆满,主因是我们,因为我们被业和烦恼所控制着,由往昔恶业的缘故,促成了他人今天恶业的圆满。如果我们还一直在说:啊,这个跟我没有关系,这不是我做的。这样,就连一点法的味道都没有了。

 观察有境不应瞋者,若于怨害发生瞋恚,是因于苦不能忍者,诚为相违,以不能忍现在微苦,极力引生恶趣无量大苦因故。故应自念我极愚痴而自羞耻,励防莫瞋。如云︰「于现在微苦,我且不能忍,何不破瞋恚,地狱众苦因?」其怨所生苦,是我宿世恶业之果,由受此故,尽宿恶业。若能堪忍不造新恶,增长多福。他似不顾自法退衰,为净我罪而行怨害,故于怨害应视其恩。如《本生论》云:「若有不思自法衰,为净我恶而行损,我若于此不堪忍,忘恩何有过于此?」《入中论》云:「许为尽昔造,诸不善业果,害他忿招苦,如反下其种。」如为医重病当忍针灸等方便,为灭大苦而忍小苦,最为应理。

如果现在这种他人对于自己的小小损害,我们都不能忍受,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心,而去随着嗔恚造恶业的话,那我们怎么能忍受由恶业所感的三恶道的无量痛苦呢?所以应做这样的思惟:为了将来能够避免受大苦,现在的小苦应该要忍受。如果你要生气的理由是因为他人损害我,我没有办法忍受,那你更不应该生气了,因为生气所造的恶业,感得的是三恶趣果,痛苦比现在还要来得强烈千百倍。如果小苦你都无法忍,那你如何能忍大苦?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想,如果我们对于怨敌所造成的损害能够修行忍辱,由此我们不但不会去造作新的恶业,而且还会感得很多的福报资粮。如此,岂不是等于他人为了成就我们,所以他自己造恶业而堕落于地狱受苦了?无论他人的意乐如何,但实际情况就是这样的,所以我们就更应该感恩这个伤害我们的人了。

观察所依不应瞋者,一观能害因及有过无过,如云:「他器与我身,为应于谁瞋?如人形大疮,痛苦不耐触,爱盲我执此,损此而瞋谁?」又云:「有由愚行害,有因愚而瞋,其中谁无过,谁是有过者?」

二观自所受者,若诸声闻唯行自利,不忍而瞋且不应理,何况我从初发心时,誓为利乐一切有情,修利他行,摄受一切有情。修利他行摄受一切诸有情者,如是思惟发堪忍心。博朵瓦云:「佛圣教者谓不作恶,略有怨害不修堪忍,即便骂为。此从根本破坏圣教,由此即是自舍律仪。圣教根本由此破坏,虽总圣教非我等有,自失律仪是灭自者。」又云:「如翻鞍牛缚尾而跳鞍反击腿,若缓秋落始得安乐。若于怨害而不缓息,为其对敌反渐不安。」

我凭什么生气?小乘修行者,他们并没有承诺要去利益一切有情众生,如果要生气,他们应该很有理由生气才对。可是他们都能够修学忍辱,断除嗔心和嗔心种子的过患,更何况是我?我已经承诺要利益一切有情众生,要行菩萨行,所以我不应该生气。

第二理应悲愍者,谓当至心作是思惟:一切有情无始生死,无未为我作父母等亲属友善,又是无常命速分离,常为三苦之所苦恼,为烦恼魔之所狂魅,灭坏自己现后利义,我当哀愍,何可瞋恚及报怨害?

 

破除不忍障利等三作毁等三分二:一、破除不忍障誉等三;二、破除不忍作毁等三。初中分三:一、思惟誉等无功德之理;二、思惟有过失之理;三、故于破此应当欢喜。今初

若他赞我称我称誉,全无现法延寿无病等,及无后世获福德等二种利益。故彼失坏若不喜者,则无屋用沙屋倾塌愚童涕哭,与我今者等无有异,应自呵责而不贪着。如云︰「赞称及承事,非福非长寿,非力非无病,非令身安乐,我若识自利,彼利自者何?」又云:「若沙屋倾塌,儿童极痛哭,如是失赞誉,我心如愚童。」

我们可能会认为,其他的我都不在意,可是他损害了我的名誉,我最在乎我的名誉了,而他今天损害了我的名誉,所以我当然要生气呀,生气是有道理的。这种想法,也不是生气的理由。所以宗喀巴大师在此说到:他人称赞我们,对于今世的延寿、消灾等没有任何的帮助,对于后世来讲,也没有办法获得福德。所以他人的称赞,只是他人以恭敬心来累积功德,对我来讲并没有什么利益。当然,如果我们用自己的名誉来做广大的利益有情的事情,那又是另外一回事。对于自己来讲,一点都不会影响到现世、后世利益的名誉,纵使损害了,又有什么关系呢?就像孩童去海边用沙堆积房子,即使倒塌了也无所谓,因为这对孩童来讲并没有什么伤害,可是幼稚的孩童却会因此而哭泣。难道我们要像这个幼稚的孩童一样吗?因为别人损害了我们的名誉,我们就哭泣、难过,那就跟这个幼稚孩童没有什么两样。

第二、赞誉等者,于诸非义令心散乱,坏灭厌离,令嫉有德,退失善事,如是思已则于彼等令心厌离。如云︰「赞等令我散,彼坏厌离心,嫉妒诸有德,破坏圆满事。」

如果我们的名声太过响亮,别人过多的赞美,很容易让我们的内心飘浮不定,产生散乱,没有办法安住正法;只要别人对我们稍微有一点点的诽谤,我们就会立刻非常嗔恨;当别人比我们更有名誉时,我们很容易产生嫉妒。所以在内心不被调伏的情况下,被烦恼所控制的凡夫,有过多的名誉并不是件好事,过分的名闻利养,反而还会带来更多的恶业,让我们堕落恶趣。应当做此思惟,对于名誉的贪着产生厌离才是。

第三、如是令我退失誉称及利敬者,是于恶趣救护于我,斩除贪缚遮趣苦门,如佛加被。如是思已,应由至心灭瞋生喜。如云:「故若有现前,坏我誉等者,彼岂非于我,救护堕恶趣?我为求解脱,无须利敬缚,若有解我缚,我何反瞋彼?我欲趣众苦,如佛所加被,闭门而不放,我何反瞋彼?」

今天,如果有人阻挡了我们累积三恶趣的因缘,我们应该感恩才是。这种的因缘,好比是佛的加持,去阻挡我们堕落恶趣一样,所以我们应当欢喜才是。

第二破除不忍作毁等三者,心非有体非他能害,若直害身间损于心,毁等于身亦不能损。既于身心二俱无损,故应欢喜,如是思已断除忧悒,忧悒若灭,瞋不生故。亦如论云:「意非有形故,谁亦不能坏,由耽着于身,故身为苦损。毁訾及粗语,并其恶名称,于身若无害,心汝何故瞋?」霞惹瓦云:「若于康垄巴、内邬苏巴、照巴三人,任说何语,与向土石全无差别,故得安乐。后时诸人耳根薄弱,故无安乐。」若对馨敦说某作是言,答曰:「暗中诃骂国王,汝犯离间,应当忏悔。」有谓慧金刚瑜伽师云:「人说我等为伏后者。」答云︰曰:「人不于人作言说事,又于何事?」次云:「速断离间。」若作是念,由毁訾等,则余补特伽罗于我不喜故不欢喜。若余不喜我,于我有损可为实尔。然此于自全无所损,故应断除不欢喜心。如云︰「余不喜于我,此于现后世,俱不损于我,何故我不乐?」若作是念,虽他不喜无损于我,然由依此,即能障碍从他人所获得利养,故于毁訾、毁谤、传恶名者而发憎愤,所得利养须置现世,瞋他之恶随逐而行,故无利养速疾死没,与以邪命长时存活,前者为胜。设获利养长时存活,然于死亡终无免脱,终须有死。至临终时,先经百年受用安乐,与唯一年受用安乐,二者相等,唯为念境。尔时苦乐无差别故,譬如梦中受乐百年与唯须臾领受安乐,二睡醒时,乐与不乐全无差别。如是思惟,若于利敬能破贪着,则于毁訾扬恶名等不生忧悒。以不求于他显我殊胜,虽不显扬喜无退故。亦如论云:「能障利养故,若我不喜此,我利置此世,诸恶则坚住。我宁今死殁,不邪命长活,我纵能久住,终是死苦性。梦受百年乐,若至于醒时,与受须臾乐,若至于醒时。醒已此二者,其乐皆不还,寿长短二者,临终唯如是。设多得利养,长时受安乐,亦如被盗劫,裸体空手行。」

我们可能会说,这个怨敌伤了我的心了,所以我必须要生气。答说:心又没有形色,怎么会受到伤害?如果我们说是透过了身体间接受害,可身体受损并不代表心会受到损害。更何况,即使他人没有去造作损害的行为,我们的身体也会随着无常而坏掉,何须去嗔恚呢?没有道理。如果别人不欢喜我,对我有什么伤害?别人不欢喜我,是他人去造作恶业,对我来说,不会因为别人不欢喜而损失了福报,或是后世将堕落于三恶趣。反之,他人的赞叹,也不会让我增长功德,投生于善趣。故应做此思惟,断除不欢喜心。

 

第二破除不喜怨敌富乐喜其衰损者,本为利乐诸有情故发菩提心,今于有情自获安乐反起瞋恚。又云惟愿一切有情皆当成佛,今见彼等略有下劣利养恭敬,反生忧恼极为相违。故应于他几大富乐,断除嫉妒,至心欢喜。若不尔者,则菩提心利乐有情唯假名故。如云:「为乐诸有情,而发菩提心,有情自获乐,何故反瞋彼。云令诸有情,成佛三界供,见下劣利敬,何故起忧恼?若汝所应养,当由汝供给,亲友得自活,不喜岂反瞋?不愿众生乐,岂愿得菩提,故若憎他富,岂有菩提心?若他从施获,或利在施家,此俱非汝有,施不施何关?」怨家衰败而生欢喜,及暴恶心愿其失败,仅由此心于怨无损,唯令自苦。设能损他,然亦俱害。思此过患,当一切种而正灭除。如云:「设怨有不喜,汝有何可乐,仅由汝希愿,岂为损他因?纵由汝愿成,他苦汝何喜,若谓满我心,损失岂过此?彼烦恼渔夫,利钩之所执,我于地狱镬,定受狱卒煎。」

如是若于障碍我乐及我亲乐为作非乐,并于怨家所有盛事一向视为不可乐相,由此生忧,忧增发瞋。若能破其一向不喜,则止其忧;由忧息故,瞋则不生。故应以前所显正理,于此破其一向不喜,由众多门灭除瞋恚,以其过失最重大故。能灭教授亦即上说佛子正理,要与烦恼而兴驳难,向内摧坏第一仇敌瞋恚之理。是故若能以观察慧善为思择,以多正理而正破除,则能遮止多类瞋恚。由众多门发生堪忍,能得坚固微妙习气,以是由其无垢正理,于正教义获定解故。有舍观慧思择修者,即舍此等菩萨一切广大妙行,当知即是自他暇身受取心要无上障碍,犹如毒蛇应当远离。

我之前已经承诺为利有情愿成佛了,希望一切众生都能得到安乐,可是今天却会因为他人富裕或被人尊敬、赞美而不高兴,见到他人衰败反而会高兴,我怎么会这样子呢?如何破除这样的心态?“……应以前所显正理,于此破其一向不喜,由众多门灭除瞋恚,以其过失最重大故。”

“若能以观察慧善为思择,以多正理而正破除,则能遮止多类瞋恚,由众多门发生堪忍,能得坚固微妙习气,以是由其无垢正理,于正教义获定解故。有舍观慧思择修者,即舍此等菩萨一切广大妙行,当知即是自他暇身受取心要无上障碍,犹如毒蛇应当远离。”

第二、引发安受苦忍分三:一、必须安受苦之理;二、引发此之方便;三、处门广释。今初
如《入行论》云:「乐因唯少许,苦因极繁多。」我等恒有众苦随逐,故以苦为道不可不知。若不尔者,如《集学论》说,或生瞋恚,或于修道而生怯弱,即能障碍修善行故。此复有苦是由他起,亦有诸苦无论于道若修不修由宿业起。又有一类如下所说,由修善行始得发起,若不修善则不发生。如是若由宿业及现前缘增上力故决定起者,此等暂时无能遮止,起已必须安然忍受。若不能忍,则反于此原有苦上,由自分别更生心苦,极难堪忍。若能安忍,虽根本苦未能即退,然不缘此更生内心忧虑等苦。若于此上更持余苦助道方便,则苦极微而能堪忍,是故引发安受苦忍极为切要。

我们因由业和烦恼所产生的这个近取苦蕴身心,而去随苦轮转,不能将违缘转为道用,以苦作为修道之顺缘,以乐观、积极、正面的角度去看待苦行的话,痛苦就很容易让我们产生嗔心,障碍善行,对修道怯懦或者是退失道心等。其实,如果知道很多的痛苦都是由我们过去所造的恶业所引发,我们就会知道说,自己所欠的债务原本就该由自己去还,自己所造的罪业应该由自己去承担。如果你不懂得如此去思惟,自己身体已经够苦的了,内心还一直在报怨说:为什么别人都没有苦,只有我最苦?那么,身受苦外又多加了心苦,更是会令你难以忍受。透过对现实状态的认知,正面、积极地去看待痛苦,知道自己必须去承受,那么虽然身体是痛苦的,可是因为内心上是欢喜的去承受,就会减少痛苦或感受不到痛苦。我们平常通过这种的思惟,从小地方开始做起,能够堪忍小苦,那么之后也就能够堪忍大苦,所以引发安受苦忍是很重要的。

 

第二、引发此之方便分二:一、有苦生时破除专一执为不喜;二、显示其苦理应忍受。今初
  若已生苦有可治者,是则其意无须不喜。若不可治,纵不欢喜。亦无利益。非但无益,且有过患。若太娇爱,虽于微苦亦极难忍;若不娇爱,其苦虽大亦能忍故。如云:「若有可治者,有何可不喜?若已无可治,不喜有何益?」又云:「寒热及风雨,病缚捶打等,我不应太娇,若娇苦反增。」

我们要去对治于苦不忍之前,必须要去对治内心对缘苦的一种不欢喜。如果我们遇到痛苦的时候,内心产生不高兴、不欢喜的感觉,而不去对治的话,不只没有利益反而还有很大的过患,我们会太纵容自己情绪随不欢喜而走,无法忍受哪怕是小小的痛苦。如果我们不去纵容自己,反而平常去训练自己的话,那么即使有再大的痛苦,我们也都能够忍受。如果问题可以解决,内心干吗要不欢喜?如果问题无法解决,那么内心不高兴又有什么帮助呢?

 

第二、显示其苦理应忍受分三:一、思惟苦之功德;二、思惟能忍众苦难行之功德;三、从微渐修无难之理。今初
  功德有五,谓若无苦,则于苦事不希出离,故有驱意解脱功德。由苦逼迫坏诸高慢,故有除遣傲慢功德。若受猛利大苦受时,则知其苦从不善生,不爱其果,须止其因,故有羞耻作恶功德。由苦逼恼希求安乐,若求安乐须修善因,故有欢喜修善功德。由比我心度余有情,知皆是苦,于诸漂流生死海者,能发悲愍。以上诸德及此所例诸余功德,自应先知数数修心,谓此诸苦是所愿处。如云:「无苦无出离,故心应坚忍。」又云:「又苦诸功德,谓以厌除慢,悲愍生死者,羞恶而喜善。」

如果我们能从正面去看待痛苦,其实痛苦是有很多功德的:第一,如果没有痛苦,我们就不会发起出离心,不会想要去追求解脱。因为有痛苦,所以我们才能认知痛苦,才会想要去追求解脱。第二,因为有痛苦,我们才会逐渐减少我们的傲慢心。因为有困难,我们才能够看清楚自己的本事,不会高估自己,所以痛苦能摧毁我们的我慢心。第三,如果没有痛苦,我们就不知道恶业的恐怖,就不会去行善法了。所以对痛苦的认知,给了我们羞耻心,我们可以有防护做恶的功德,断除恶业,去行善业。第四,因为有痛苦,所以我们想要获得安乐,想要去寻求乐因,因此有欢喜修善的功德。第五,因为对痛苦的认知,有从自己身上真正去体会,所以才有办法去体会一切有情众生的痛苦,而发起悲悯。从多种角度观痛苦的功德而修心,那么痛苦来临时就不需要内心不欢喜,因为内心不喜才会产生嗔恚。

 

第二、思惟能忍众苦难行之功德分二:一、思解脱等诸大胜利;二、思能遮止无量大苦所有胜利。今初

我昔流转生死之时,为求微劣无义欲故,虽知有苦,尚能轻蔑非一大苦,作感当来无量苦因,忍受非一无义大苦。况我今者,为求引发自他无量利益安乐,尚应故知忍受过前百千俱胝倍数大苦而修善行,况轻于彼,应数思惟令心坚固。《入行论》云:「为欲曾千返,受烧等地狱,然于自他利,我悉未能办。现无尔许苦,能成诸大利,为除众生苦,于苦唯应喜。」思惟往昔于自他利俱无所成,尚能忍受尔许难行。今为引发极大利义,于诸微苦何故不忍?故虽有苦,然有此利,我实善得,如是思惟令心高起。又由恶友之所诳惑,尚能趣向无义恶途,忍诸苦行,谓跳三尖矛及炙五火等。又为世间微劣事故,能强忍受务农,徇利战竞等事,非一大苦。如是思已,当于苦行而发无畏。

思能遮止无量大苦所有胜利者,如有一人是应杀犯,若截手指能免杀罪,发大欢喜。如是若由人间小苦,总能脱离无边生死,别能永断那洛迦等恶趣众苦,极为善哉。若能善思现前久远二苦差别,则于难行能生心力全无所畏。如云:「若截杀人手,能脱岂非善?若以人间苦,离狱岂非善?」

从微渐修无所难者,如云:「若习不易成,此事定非有,故修忍小苦,大苦亦能忍。」若被忍甲受苦意乐,杂诸小苦渐次修习,则忍苦力渐能增广。《集学论》亦云:「此中若修小苦为先,则于大苦及极大苦而能串习。譬如一切有情由串习力,于诸苦上妄起乐想。如是若于一切苦上,安住乐想而渐串习,则亦能住安乐之想。」又生此想,复如《猛利请问经》云:「应当舍离,如树棉心。」《华严》亦云:「童女,汝为摧伏一切烦恼故,应当发起难行之心。」谓须心力最极坚稳,非心微薄之所能成,故若先发坚强志力,则诸大苦亦成助伴。譬如勇士入阵战时,见自出血,以此反能助其勇志。若先未闻如是之法,虽闻云我不能行此自轻蔑者,则苦虽微,亦能成彼退道之缘,譬如怯夫,虽见他血亦自惊倒。如云:「有若见自血,反增其坚勇,有虽见他血,亦惊慌闷绝,此由心坚固,怯弱之所致。」

一切都由串习而去成办,习惯就会变得自然、变得容易。怕就怕,我们不愿意从小事情去做。

 

处门广释者,若须安忍所生苦者,为当忍受由何生苦?此分八处:依止处者,所谓衣服、饮食、坐具、卧具、病缘医药、供身什物,是能增长梵行之依。此等诸物若得粗鲜,他不恭敬,稽留乃与,不应忧郁,当忍由此所生众苦。世法处者,衰、毁、讥、苦、坏法坏、尽法尽、老法老、病法病、死法死,如是九种是为世法。依此一切或依一分所生众苦,应善思择而忍受之。威仪处者,行住坐卧是四威仪,第一第三昼夜恒时从诸障法净修其心,由此生苦悉当忍受,终不非时胁着床座草敷叶敷。摄法处者,供事三宝,供事尊长,谘受诸法,既谘受已为他广说,大音赞诵,独处空闲无倒思惟,修习瑜伽作意所摄若止若观,为七摄法于此劬劳所生众苦悉当忍受。乞活处者,剃须发等誓受毁形,受持裁染坏色之衣,从其一切世间游涉兢摄住故,别行余法,舍务农等从他所得而存济故,依他存活,不应受用集所获故,尽寿从他求衣服等,断秽行故,尽寿遮止人间诸欲,舍离歌舞笑戏等故,及离与诸亲友同龄欢娱等故,尽寿遮止人间嬉戏,为七乞活。由依此等所生众苦,应当忍受。勤劬处者,勤修善品,劬劳因缘所生众苦悉当忍受。利有情处者,谓十一事。从此生苦,皆应忍受。现所作处者,谓出家者,便有营为衣钵等业,诸在家者,则有无罪营农经商仕王等业,从此生苦,悉当忍受。如是八处所生众苦,随何苦起,皆应别别精进不废正趣菩提,已正趣入不令成其退转障碍,令意全无不喜而转。

由何生苦?此分八处:

第一,“依止处者,所谓衣服、饮食、坐具、卧具、病缘医药、供身什物,是能增长梵行之依,此等诸物若得粗妙,他不恭敬,稽留乃与,不应忧悒,当忍由此所生众苦。”

第二,“世法处者,衰、毁、讥、苦、坏法坏、尽法尽、老法老、病法病、死法死,如是九种是为世法,依此一切或依一分所生众苦,应善思择而忍受之。”

第三,“威仪处者,行、住、坐、卧是四威仪,第一、第三昼夜恒时,从诸障法净修其心,由此生苦悉当忍受,终不非时胁着床座草敷叶敷。”

第四,“摄法处者,供事三宝,供事尊长谘受诸法,既谘受已为他广说,大音赞诵,独处空闲无倒思惟,修习瑜伽作意所摄若止若观,为七摄法,于此劬劳所生众苦,悉当忍受。”

第五,“乞活处者,剃须发等誓受毁形;受持裁染坏色之衣;从其一切世间游涉兢摄住故,别行余法;舍务农等从他所得而存济故依他存活不应受用集所获故,尽寿从他求衣服等;断秽行故,尽寿遮止人间诸欲;舍离歌舞笑戏等故,及离与诸亲友同龄欢娱等故,尽寿遮止人间嬉戏,为七乞活,由依此等所生众苦应当忍受。”

第六,“勤劬处者,勤修善品,劬劳因缘所生众苦悉当忍受。”

第七,“利有情处者,谓十一事;从此生苦皆应忍受。”

第八,“现所作处者,谓出家者,便有营为衣钵等业;诸在家者则有无罪营农、经商、仕、王等业,从此生苦悉当忍受。”

 

第三引发思胜解忍中胜解之境,略有八种:一、净信境者,谓三宝功德。二、现证境者,谓无我真实。三、希乐境者,谓诸佛菩萨广大神力。此复有三,谓神通力、六波罗蜜多力及俱生力。四、五取舍境者,谓诸妙行、诸恶行因,及此所招爱、非爱果,此分为二。六、七所修境者,谓大菩提是应得义及菩萨学一切诸道,是能得彼所有方便,此亦分二。八、闻思随行境者,谓所知境。卓垄巴师说为无常等。然《力种性品》说十二分教等正法为第八种,或应如是。胜解之理者,谓如实知此诸境已,无所违逆数数思惟。安受众苦及思择法俱分八类者,如《菩萨地》所说而录,特于思法此说极广。

透过对法义的深入修习,我们会对修法的不可思议的殊胜功德产生欢喜之心,因为将来可得殊胜的果位,所以在修行的时候就不会产生退损之心。

 

修此等时如何行者,谓随修一能堪忍时,皆令具足六种殊胜,具足六种波罗蜜多,唯除令他安立于忍,是忍施外余如前说。
  第五此等摄义者,谓应随念发菩提心,为行依止而修行者,是欲安立一切有情于漏尽忍所有根本,故须令此渐次增广大地诸忍作所愿境而勤修习。诸初发业所应学忍善了知已,如理修学。如于所说有所违越,应当精勤而令还出,若修此时舍而不修,恒为非一大罪所染,于余生中亦极难修最为殊胜诸菩萨行。若能视为胜道扼要,诸能行者现前修行,未能行者亦能于上净修意乐,则如《妙手问经》所说,以少功力及微小苦而能圆满波罗蜜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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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赞助、流通、见闻、随喜者,及皆悉回向尽法界、虚空界一切众生,依佛菩萨威德力、弘法功德力,普愿消除一切罪障,福慧具足,常得安乐,无诸病苦。欲行恶法,皆悉不成。所修善业,皆速成就。关闭一切诸恶趣门,开示人天涅槃正路。家门清吉,身心安康,先亡祖妣,历劫怨亲,俱蒙佛慈,获本妙心。兵戈永息,礼让兴行,人民安乐,天下太平。四恩总报,三有齐资,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,生生世世永离恶道,离一切苦得究竟乐,得遇佛菩萨、正法、清净善知识,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,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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